关于2018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根据省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8年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的相关要求,按下列原则录取: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
3、学院根据“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4、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5、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三、退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退档处理。
1、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
2、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
3、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
附件: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录取调剂专业顺序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9日
附件:
2018年单独招生录取调剂专业顺序
一、理工类专业
顺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1 |
铁道工程技术 |
理工 |
2 |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
理工 |
3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理工 |
4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理工 |
5 |
铁路物流管理 |
理工 |
6 |
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
理工 |
7 |
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 |
理工 |
8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理工 |
9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理工 |
1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理工 |
11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理工 |
12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理工 |
13 |
铁道机车(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14 |
铁道车辆(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15 |
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16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17 |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18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二、文史类专业
顺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1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文史 |
2 |
铁路物流管理 |
文史 |
3 |
铁道工程技术 |
文史 |
4 |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
文史 |
5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文史 |
6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文史 |
7 |
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
文史 |
8 |
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 |
文史 |
9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文史 |
1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文史 |
11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文史 |
12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文史 |
13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文史 |
14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文史 |
15 |
铁道机车(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
16 |
铁道车辆(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
17 |
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
18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
19 |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
20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