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政策 正文

关于2018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发布于2018年03月11日 09:09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根据省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8年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的相关要求,按下列原则录取: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

3学院根据“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4、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5、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三、退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退档处理。

1、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

2、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

3、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

附件: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录取调剂专业顺序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39


附件:

2018年单独招生录取调剂专业顺序

一、理工类专业

顺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1

铁道工程技术

理工

2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理工

3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理工

4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理工

5

铁路物流管理

理工

6

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理工

7

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

理工

8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理工

9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理工

1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理工

11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理工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理工

13

铁道机车(中外合作办学)

理工

14

铁道车辆(中外合作办学)

理工

15

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理工

16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理工

17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理工

18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

理工

二、文史类专业

顺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1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文史

2

铁路物流管理

文史

3

铁道工程技术

文史

4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文史

5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文史

6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文史

7

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文史

8

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

文史

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文史

1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史

11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文史

1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文史

13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文史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文史

15

铁道机车(中外合作办学)

文史

16

铁道车辆(中外合作办学)

文史

17

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史

18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史

19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史

20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

文史

Baidu
map